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批评:
(1)中国生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华彩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71);
向下列人士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
(2) 执行董事吴京伟先生;
(3) 前执行董事、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陈丹娜女士;
(4) 前执行董事刘婷女士;
谴责:
(5) 前执行董事李子馈先生;
(6)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明辉先生;
(7)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崔书明先生;及
(8)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胜藍先生。
并进一步指令:
该公司进行独立内部监控检讨,李先生、陈先生及崔先生各自参与培训。
除上述向吴先生、陈女士及刘女士所作的声明外,联交所亦对他们各人作出公开谴责。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若陈女士及刘女士仍留任为该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以及若吴先生继续出任董事,均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此纪律行动展示了香港监管机构齐心协力以遏止有问题的放贷交易及改善上市发行人就重大贷款的管治。
联交所的调查揭露了在2014至2018年间,该公司集团签订了多项贷款协议及一项认购协议,导致集团资金大量外流。当时的执行董事吴京伟先生、陈丹娜女士及/或刘婷女士参与了该等交易的审批。
在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协助下,所获得的证据显示部分贷款的所得款项转至与陈女士及刘女士有关连的人士及/或实体,而旨在投资的部分认购款项则转至陈女士的丈夫的私人账户。此等资金流动令人关注涉事的相关董事及借款人之间是否另有安排。
此外:
- 该公司集团声称该等贷款是为了发展其位于中国及菲律宾的博彩业务。然而,没有证据显示贷款所得款项确实用于以上目的,而所有借款人均拖欠还款。
- 投资原是为了认购一名康女士所拥有的公司的股份而作出,认购目的是促使该公司在其彩票业务中采用区块链技术。认购款项并非支付予卖方,而是按康女士的指示支付予第三方。股份最终并无交付,康女士其后亦失去联络。
该公司在并无适当的尽职审查、风险分析或信贷评估的情况下授出贷款并进行相关投资,损害了该公司的利益,也危害了其资产安全。于2018年及2019年财政年度,该公司就应收贷款分别确认6,610万港元及4.07亿港元的减值亏损,并为3,500万港元的投资作全额减值。
在2014至2017年间,即使借款人拖欠偿还贷款,甚至该公司与部分借款人已失去联络,董事会多次向其核数师表示贷款可悉数收回因此毋须作出减值拨备。该公司对此等陈述并无充分监察,包括黄先生、陈先生及崔先生三人身为该公司审核委员会的成员,理应对有关陈述提出质疑,以确保该公司的财务报表准确无误。
所有董事均知悉该公司的一贯做法为透过授予贷款创造商机,但他们并无确保该公司设立及维持充足的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重大放贷交易在过去三年为联交所主题审阅的一部份。上市发行人的放贷业务必需有适当的董事监督及有效的内部监控,以保障股东的利益。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规则执行部主管Jon Witts称:「联交所欢迎证监会对双方持续协作及共同打击金融失当行为的支持。我们透过识别及讉责违规者,致力一起维持市场诚信及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重要信息:
上市公司董事有责任保障公司利益及资产。他们应在代表公司授出任何贷款之前作出适当的尽职调查及风险评估。
对于管理层向核数师作出的陈述,董事(特别是审核委员会)应要仔细审视,抱着提问求证的心态,再作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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