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对中国宝沙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69)两名前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3年3月6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向以下人士发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
(1) 中国宝沙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69)前执行董事路薇女士;及
(2) 前非执行董事刘志坤教授。
除上述向董事所作的声明外,联交所亦公开谴责他们二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路女士及刘教授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层成员。
上市科曾就调查路女士及刘教授有否履行其在《上市规则》下的董事职责及责任去信他们,但他们没有回应,亦未有配合联交所的调查。
重要信息:
上市发行人董事有责任配合联交所的调查工作。相关责任不会因辞任董事而终止。
不配合联交所调查是严重违反《上市规则》的行为,正如本个案,可处以最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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