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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对长城天下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24)及十一名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2年6月15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谴责:
(1) 长城天下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24);
(2) 前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杨俊伟先生
(3) 前执行董事杨俊升先生;
(4) 前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李冰小姐
(5) 前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张嘉恒先生
(6) 前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兼主席赵锐勇先生
(7)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光明先生
(8)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冯伟成先生
(9)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涛先生

及批评:
(10) 前执行董事陈志远先生
(11) 前执行董事王翔弘先生
(12)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冯灿文先生

及指令
有关董事接受培训。

 

20162019年间,该公司的一间附属公司进行了多次须予公布的交易及关连交易。该等交易(当中包括该附属公司以贷款及垫款的形式,向其董事提供财务资助)是在没有明确告知该公司董事会的情况下进行。该公司没有遵守有关上市规则,而有关垫款及贷款(共约5千万元人民币)亦须作全数减值。

该公司董事会没有采取足够的步骤监管该附属公司的事务。该附属公司的董事被赋予日常营运的权力,但该公司没有设立任何制衡滥权的机制,防止他们滥用权力。在发现违反上市规则后,该公司的有关董事亦未有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改善对该附属公司的监管。

重要信息:

发行人的董事会须对发行人集团的管理及营运负责。他们必须确保发行人的所有附属公司均在合适的内控及风险管理架构内营运。董事会亦须确保附属公司的事务及财政事宜得到足够的监管。合适的制衡滥权机制是有效内控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有关纪律行动声明已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 
 
 

 

更新日期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