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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对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82)、六名董事及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2年5月25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谴责:
(1) 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82);
(2) 该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管满宇先生
(3) 该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李嘉贤先生
(4) 该公司执行董事朱萍女士
(5) 该公司执行董事罗明健先生
(6) 该公司执行董事陈德耀先生
(7) 该公司非执行董事杨昊江先生

及进一步谴责
(8) 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国有资本)。

及指令上述各董事接受培训。

 

该公司在其20199月刊发的上市招股章程中披露,在该公司上市后,浙江国有资本将成爲该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浙江国有资本亦因此须遵守出售该公司股权的相关限制。

据所得资料显示,在该公司申请上市的过程中,浙江国有资本一直在采取步骤进行重组,有关重组将降低浙江国有资本在该公司中持有的实际股权。虽然上述董事知悉有关重组,但他们没有促使该公司在上市招股章程中披露该重组。该上市招股书因此并非准确完备,及具误导成分,而上述董事亦因此违反他们在上市规则下的责任。

在该公司上市后的短时间内,浙江国有资本进行了一系列交易实行重组,因而违反其向联交所作出的承诺及上市规则。

重要信息:

上市发行人的潜在投资者有正当权利获得准确完备的资料。董事必须竭力确保上市文件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准确完备。

控股股东必须遵守上市规则内有关出售股权的限制。 

 
有关纪律行动声明已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 
 
 

 

更新日期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