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对华建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79)两名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2年5月17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批评:
(1) 华建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79)(该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柯俊翔先生(柯先生);
(2) 该公司执行董事付道丁先生(付先生);
并指令:
柯先生及付先生须各自接受培训。
该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年度业绩中录得有关其授出而未收回的贷款的重大减值。由于(其中包括)缺乏文件纪录,该公司核数师无法取得足够的审计凭证,以厘定减值亏损拨备是否合适,并因此发出了保留意见。
联交所裁定柯先生及付先生未有(i)采取足够的行动保障该公司利益;及(ii)确保该公司就其放债业务实施及维持充足及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柯先生及付先生的行为对该公司收回贷款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重要信息:
董事应设立及维持充足而有效的内部监控程序,并以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以保障发行人利益。若交易涉及重大资金流出或承诺,更须特别谨慎。
董事应确保文件纪录均妥善保存。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