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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关于中国节能海东青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临时清盘中)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28) 取消上市地位

监管通讯
2022年2月10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关于
中国节能海东青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临时清盘中)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28)

取消上市地位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宣布,由2022年2月14日上午9时起,中国节能海东青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予以取消。

 

联交所宣布,由2022年2月14日上午9时起,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下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该公司的股份自2016年8月15日起暂停买卖,待其发布内幕消息。

联交所先后于2016年12月14日、2017年6月26日及2018年1月24日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一、第二及第三阶段。

该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之前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其中所涉的收购目标公司构成《上市规则》下的反收购行动。于2021年6月11日,上市委员会认为复牌建议不再可行。因此,上市委员会认为,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行使权力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是合适做法。

于2021年6月23日,该公司寻求由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上市委员会的裁决。于2021年10月6日,上市(覆核)委员会维持上市委员会取消该公司上市地位的决定。 

于2021年10月12日,该公司寻求由上市上诉委员会覆核上市(覆核)委员会的决定。于2022年1月27日,上市上诉委员会决定维持上市(覆核)委员会取消该公司上市地位的决定。按此,联交所将于2022年2月14日上午9时起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联交所已要求该公司刊发公告,交代其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

联交所建议,该公司股东如对除牌的影响有任何疑问,应征询适当的专业意见。

 

 

更新日期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