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对环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02)及两名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2年1月5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谴责:
- 环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02);
- 前执行董事浦巍先生;及
- 前执行董事张元清先生。
及指令:
以上两名董事接受培训。
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期间,该公司先后支付了四笔预付款,涉及总额超过人民币3.88亿元,据称用以购买建设项目所需的某些建筑材料。预付款欠缺明显的商业实质或商业理由。
每笔预付款的金额计算出来的资产比率均超逾8%,构成《上市规则》下的「给予某实体的贷款」。该公司未有在合理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按《上市规则》第13.15条的公告规定公布上述「给予某实体的贷款」的资料。
联交所发现,该公司的董事(无论有否直接参与决定订立涉及预付款的采购协议)并没有适当考虑并采取措施去确保董事会了解并考虑可能涉及的《上市规则》规定,以确保该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重要信息:
涉及大额预付款的交易应要严格审查。本个案所涉交易缺乏商业实质,有可能令该公司及其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无论该公司是否预期款项获得偿还,亦须遵守《上市规则》有关「给予某实体的贷款」的披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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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