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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对酷派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69)及六名前任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1年8月24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谴责:

(1) 酷派集团有限公司
(2) 前执行董事及主席贾跃亭先生
(3) 前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蒋超先生
(4) 前执行董事李斌先生
(5) 前执行董事张巍先生
(6) 前执行董事刘弘先生;及
(7) 前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刘江峰先生

并声明,联交所认为,若贾先生或蒋先生仍继续于该公司董事会留任,将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及指示:

所有上述董事(除贾先生及蒋先生外)需接受有关《上市规则》合规事宜及董事职责的培训。

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间,该公司进行了三组交易,涉及贷款及/或财务资助,总值人民币13亿元。这些款项令一组以贾先生为控股股东的公司集团或由贾先生及蒋先生相识的人士实益拥有的实体获得利益。尽管违反了《上市规则》,该公司并没有在适当时候公布这些交易。联交所裁定贾先生及蒋先生未有诚实及善意地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或为适当目的行事。其余上述董事未有履行其有关该等交易的董事职责或未有确保该公司已实行充足的内部监控。

于联交所的纪律程序结束后,该公司公布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向高等法院提交呈请书,理由是(除其他事项外)该公司的业务或事务乃以造成不公平损害的方式进行。联交所将继续协助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行动。

重要信息:

董事在代表公司进行交易时,必须诚实及善意地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前提及为适当目的行事。他们也有着明确的职责及责任去确保公司已建立并维持适当及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有关纪律行动声明已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