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对中国金属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36)执行董事及主席俞建秋先生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1年6月10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
批评:
中国金属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及主席俞建秋先生
及指令:
俞先生参加培训。
联交所裁定俞先生:
- 在未经指定董事事先批准的情况下,于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业绩所涉及的禁售期内出售了261,008,000股股份;及
- 因出售一事违反了《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下有关证券交易的交易限制及程序规定,及违反了其会尽力遵守《上市规则》的董事承诺。
重要信息:
董事不得在禁售期内进行证券交易,以消除或减轻上市发行人董事滥用职权之嫌。若要进行证券交易,董事必须通知指定董事并获得其批准。董事恪守此条,对上市发行人的管治以至香港证券市场的持正操作及维持市场信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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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