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关于中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代号:909)取消上市地位
监管通讯
2019年3月6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关于
中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909)
取消上市地位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宣布,由2019年3月8日上午9时起,中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下的除牌程序(「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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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宣布,由2019年3月8日上午9时起,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除牌程序予以取消。《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订明长期停牌公司的除牌程序。
该公司的股份自2011年9月5日起暂停买卖,待刊发公告厘清有关该公司现已被停职的执行董事徐连国,及该公司前执行董事徐连宽涉嫌挪用人民币1.5亿元一事。其后该公司失去其对中国内地附属公司的控制权。
由于该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发行人须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规定,联交所先后于2015年9月24日、2016年4月25日及2017年5月18日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一、第二及第三阶段。该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当中涉及新上市申请。该公司获批准于2018年5月31日或之前就所提交复牌建议递交新上市申请。然而,该公司并未在2018年5月31日之前递交有关新上市申请。因此,上市委员会于2018年6月8日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该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向上市(覆核)委员会申请覆核除牌决定。上市(覆核)委员会于2018年9月18日维持上市委员会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决定。该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就此决定向上市上诉委员会寻求覆核。2019年3月4日,上市上诉委员会维持上市(覆核)委员会的决定,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联交所将于2019年3月8日上午9时起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联交所已要求该公司刊发公告交代其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
聯交所建议该公司股东如对该公司除牌的影响有任何疑问,应征询适当的专业意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