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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审阅上市发行人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情况

监管通讯
2018年5月18日
  • 联交所首次审阅上市发行人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审閲了随机挑选400名发行人所作的披露
  • 整体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程度高,惟报告质素参差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星期五)刊发报告,详述其审阅上市发行人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结果。

是次审阅随机挑选400名发行人所作的披露进行分析,该批发行人的财政年度年结日为2016年12月31日、2017年3月31日及2017年6月30日(样本发行人)。

整体来说,样本发行人高度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指引》),但报告质素参差。有部分发行人报告水平十分优秀,内容详尽、清晰。但有部分发行人似以「例行公事」的态度编制其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审阅结果包括以下各项:

  • 所有样本发行人都于刊发年报后三个月内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注1);

  • 《指引》共就11个层面订有披露要求,逾八成被审阅的样本发行人报告已遵守了9个或以上层面的披露要求,94%样本发行人遵守7个或以上(注2);及

  • 资源使用的遵守比率最高(98%),产品责任则最低(73%)。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质素,并让发行人从环境、社会及管治汇报中受益,发行人可考虑在报告中包含下列重要资料:

  • 发行人或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管治的承担和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管理方针,及它们与发行人业务之间的关连;
     
  • 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的评估及厘定,以及董事会如何确保设有适当及有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及
     
  • 权益人的参与过程,这是重要性评估至关重要的一环,能鼓励公司及董事与权益人保持沟通。

香港交易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说:「今年是发行人首年须按『不遵守就解释』的准则汇报其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所以联交所此次特别审閲了他们的汇报情况,发行人的合规水平令我们深感鼓舞。随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日益重要,投资者对发行人披露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的期望会越来越高。我们日后亦会继续定期审阅发行人在这方面的汇报工作,希望帮助香港上市公司不断提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水平,以符合权益人的期望。」

发行人应留意,由20171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起,《指引》中「不遵守就解释」的规定,亦适用于环境方面的关键绩效指标。

有关2016/2017年发行人披露环境、社会及管治常规情况的报告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

关于联交所近年推动环境、社会及管治汇报的资料,请参阅附录所示的时间表。

注1: 《指引》列明,若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非载于发行人的年报中,发行人应尽可能在接近其刊发年报的时间,而不迟于刊发年报后的三个月内刊发此等资料。(第3段)。 
注2: 《指引》共有11个层面,每个层面要求发行人按「不遵守就解释」的准则对相关政策作一般披露;在若干情况下亦要求发行人披露在遵守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法律及规例的资料。这些层面包括排放物、资源使用、环境及天然资源、雇佣、健康与安全、发展及培训、劳工准则、供应链管理、产品责任、反贪污以及社区投资。 

附录

联交所推动环境、社会及管治汇报进程

  • 自上市发行人20131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汇报属建议常规 (即自愿遵守)。
      
  • 自上市发行人20161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指引》扩大范围,一般披露由建议常规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
      
  • 自上市发行人20171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环境」的关键绩效指标由建议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