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关于博士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98) 进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
监管通讯
2017年2月22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关于
博士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98)
进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由今天起将博士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若至第三阶段结束前(即2017年8月21日),联交所尚未接获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被取消。 |
该公司的股份由2012年3月15日起暂停买卖,原因为该公司更换核数师及延迟刊发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其核数师在辞任函中亦对该公司财务报表提出若干问题。
至2016年1月27日,联交所认为该公司并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关于发行人须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规定。联交所先后于2016年1月27日及2016年7月28日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一及第二阶段。直至2017年1月27日除牌程序第二阶段结束时,该公司并未有提交任何复牌建议。因此,联交所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的规定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
该公司将有最后六个月期限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证明其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拥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要求。
该公司亦须达到以下要求:
1. |
解决该公司前核数师于2012年3月13日在辞任函提出的问题,有关问题的摘要已于该公司2012年3月15日的公告中作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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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证明该公司管理层的诚信不会引起任何投资者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的监管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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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刊发所有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以及解决核数师所提出的关注事项(如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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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证明该公司已制定足够的财务报告程序和内部监控系统,以履行《上市规则》之责任。 |
若至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结束前(即2017年8月21日),联交所尚未接获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被取消。若该公司被除牌,联交所将另行发出通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