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关于百营环球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61)进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
监管通讯
2016年11月3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关于
百营环球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61)
进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由今天起将百营环球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若至第三阶段结束前(即2017年5月2日)联交所尚未接获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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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股份自2011年7月4日起暂停买卖,原因为该公司未能刊发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的全年业绩。
至2015年10月15日,联交所认为该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关于发行人须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规定,先后于2015年10月15日及2016年4月15日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一及第二阶段。至2016年10月14日除牌程序第二阶段结束时,该公司并无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因此,联交所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的规定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
该公司将有最后六个月期限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证明其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拥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要求。
该公司亦须达到以下要求:
1. |
证明有足够资金应付由预期复牌日期起至少12个月的营运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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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释除市场对可换股债券纠纷的疑虑(即2007年10月11日所公布的重大收购事项的部分代价)及向市场提供所有重要资料,包括纠纷对该公司财务及营运状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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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证明该公司管理层的品格、处事方式和诚信不会引起任何投资者风险及破坏市场信心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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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刊发所有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及解决核数师所提出的关注事项(如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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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证明该公司已制定足够及有效的财务报告程序和内部监控系统,以履行《上市规则》之责任。 |
若至第三阶段结束前(即2017年5月2日)联交所尚未接获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被取消。若该公司被除牌,联交所将另行发出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