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星期一)刊发《2015年上市委员会报告》,回顾上市委员会去年维持市场质素的工作,并概述其2016年及以后的政策议程。
香港交易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说:「去年是上市委员会及联交所上市部尤其繁忙的一年,年内完成了许多工作,我想感谢委员会一直专业竭诚的服务和付出。首次上市事宜方面,委员会审理了112份上市申请,并刊发个别地区指南,厘清在三个新海外司法权区注册成立的公司的上市规定。此外,2015年的公司行动大幅上升,发行人的集资及收购事项等公司活动大增,这些都涉及大量监管工作。」
年内上市部就借壳上市相关交易、现金资产公司及反收购行动进行了广泛检讨,旨在了解这些方面的趋势及潜在问题。审查显示,透过全面收购建议或大规模股份认购进行收购的活动显著增加,但反收购交易数目自2014年收紧反收购规则后下降。市场在这方面的新趋势往往涉及大型集资活动,并每多导致上市发行人的控制权变更,继而以注入的资金投资于新业务,使原有业务被边缘化。这些活动一般牵涉市值较小的公司,收购公布前股价亦多大幅波动。
戴林瀚指:「我们一直迅速紧贴市场上的新议题新趋势。为维护香港市场的质量及声誉,联交所刊发了一系列指引信,包括有关短暂停牌的条件及原则的指引、关于现金资产公司的指引,以及有关发行人出售资产构成《上市规则》所指「非常重大出售事项」的指引。我们相信这些都是重要、及时和有效的举措。」
戴林瀚补充说:「上市委员会同时认为有必要对长期停牌公司采取更有效的除牌政策。我们将于2016年详细检讨与上市公司有关的监管规则,包括反收购活动与现金资产公司,以及处理长期停牌公司、除牌及相关规定,冀继续提升市场质素及保障投资者权益。」
考虑到现行创业板机制运作至今已约七年,加上2013年底实施了全新的保荐人机制,上市委员会已将检讨创业板纳入2016年及以后的政策议题。
上市委员会的成员由27名独立成员组成,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为当然委员。上市委员会是独立的行政决策组织,也是联交所的谘询组织,职责包括监察上市部、向联交所提供有关上市事宜的政策意见、对上市申请人、上市发行人及有关个别人士有重大影响的事宜作出决策以及作为覆核机关。
《2015年上市委员会报告》登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该网站亦载列委员会职责和运作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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