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8)
没收未领取的2006年度中期股息
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未领取的2006年度中期股息已被没收及復归香港交易所。 |
香港交易所于2012年8月7日宣布,根据香港交易所《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2006年9月19日派付而于2012年9月19日仍为未领取的2006年度中期股息每股0.94元将予没收及復归香港交易所。因此,仍未被领取的2006年度中期股息合共4,686,379.40元已于今天被没收并復归香港交易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