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期货及期权12月4日起提供更多远期合约月份
- 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期货首推远期合约月份
- 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期权增加远期合约月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三)宣布,将于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推出恒生指数(恒指)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恒生国企指数)期货远期合约月份,并增加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期权的远期合约月份,合约期最长达五年半。
香港交易所的恒指期货、恒指期权、恒生国企指数期货及恒生国企指数期权,今年首九个月的成交合占期内香港交易所衍生产品合约总成交量的43%。
现行及2017年12月4日起生效的合约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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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
2017年12月4日起 |
恒指期货 |
现月、下月及之后两个季月 |
短期期货
现月、下月及之后两个季月;及
远期期货
之后五个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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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国企指数期货 |
恒指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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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期权
现月、下三个月及之后三个季月;及
远期期权
之后五个6月及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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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期权
现月、下三个月及之后三个季月;及
远期期权
之后三个6月及12月合约,以及再之后三个12月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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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国企指数期权 |
短期期权
现月、下三个月及之后三个季月;及
远期期权
之后三个6月及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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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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