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监管机构批准后,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期货及期权将于12月4日起提供更多远期合约月份
- 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期货将首次推出远期合约月份
- 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期权将增加远期合约月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五)宣布,拟于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就恒生指数(恒指)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恒生国企指数)期货首次推出远期合约月份,并增加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期权的远期合约月份,合约期最长达五年半,有关合约仍待监管机构批准。
计划中的变动包括:
- 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期货:增加五个12月合约月份;
- 恒指期权:增加两个12月合约月份及停止推出最远期的6月合约月份1(远期合约将由五个增加至六个合约月份);及
- 恒生国企指数期权:增加三个12月合约月份。
香港交易所的四只旗舰产品:恒指期货、恒指期权、恒生国企指数期货及恒生国企指数期权,今年首九个月的成交合占期内香港交易所衍生产品合约总成交量的43%。
香港交易所市场发展联席主管罗力说:「新增的远期合约月份将有助于投资银行、投资组合经理及其他市场参与者管理交易对手风险。场内交易的期货及期权,拥有高效的中央交易及结算服务优势。这次增加产品是回应市场需要,我们会继续研究如何进一步提升我们的衍生产品市场。」
现行及拟推出的合约月份见下表。
现行及拟推出的合约月份
详情请参阅香港交易所今天刊发及登载于网站的通告。
1 在2017年11月的最后营业日,将不会推出2021年6月份的恒指期权合约。
修订后的合约月份图例
恒指及国企指数期货

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期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