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旗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更新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网页,为发行人提供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汇报的最新指引。
联交所于2015年7月进行谘询,并于2015年12月21日公布谘询总结,决定加强《上市规则》中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指引》1)的披露责任。早前公布《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修订分两阶段生效:
- 《上市规则》的有关修订、将《指引》的一般披露责任由建议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以及修改后的建议披露事宜,于发行人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及
- 将《指引》中主要范畴「环境」的关键绩效指标由建议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将于发行人201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
更新后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网页载列实用步骤、工具及汇报指引,协助发行人根据经修订的《指引》展开环境、社会及管治汇报工作。稍后亦会有一系列共12场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发行人培训研讨会,首场将于2016年3月7日(星期一)举行。
注1:《指引》载于《主板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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