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关于嘉域集团有限公司(已委任临时清盘人)(股份代号:186)进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
监管通讯
2013年7月11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通告
关于
嘉域集团有限公司
(已委任临时清盘人)
(股份代号:186)
进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从今天起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若该公司未能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联交所拟于6个月后(即2014年1月10日)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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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股份自2011年5月30日起停牌。在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结束前,该公司提交了復牌建议。然而,由于该建议未能证明该公司将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以符合上市规定,所以联交所裁定该建议为不可行。因此,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的规定,从今天起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
该公司将有最后6个月的期限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复牌建议需要:
(i) |
证明其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以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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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刊发尚未发布的财务业绩及处理审核事宜的任何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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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证明其有足够营运资金应付复牌日期起至少12个月所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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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证明其有适当及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以履行《上市规则》规定的责任。 |
若该公司未能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议,联交所可于6个月后(即2014年1月10日)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若该公司终要除牌,联交所将再另行发出通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