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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刊发有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谘询总结

企业
2012年12月13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星期四)刊发有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建议的谘询总结。相关市场谘询发现大多数回应人士支持推动上市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新措施,联交所决定将各项建议措施付诸实行。

联交所于201297日刊发谘询文件,建议修订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的《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守则》),并就此谘询市场意见。建议修订内容包括:新增守则条文 ─ 即「不遵守就必须解释」的规定* ─ 发行人应制定有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政策,并应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有关政策或政策概要,以及为执行政策而订定的任何可计量目标及达标的进度。建议中的修订亦包括在该守则条文增设附注,阐释联交所对何谓多元化的理解。

谘询期已于2012119日结束。

联交所共收到139份来自发行人、市场从业人士、专业团体及业界组织、非政府/非牟利机构、机构投资者、个别人士及其他方面的回应意见,谨此感谢所有回应人士对谘询文件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谘询文件》《谘询总结》连同回应人士的意见登载在香港交易所网站。

《守则》的修订将于201391日生效。有关的常问问题可在香港交易所网站「规则与监管 ─ 上市规则与指引 ─ 诠释」下载。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主管狄勤思表示:「我们看到绝大多数市场人士支持联交所推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及推行《守则》的新措施。有关修订的用意不是要规定采取某些特定的公司架构或作任何硬性规定。要求披露或解释纯粹旨在促使发行人披露足够资料,使投资者及权益人可了解公司表现及管治常规,从而知所应对。」

* 每家上市公司必须仔细检视每项守则条文,若发现公司有任何偏离,必须提供理据解释原因。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