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刊发《建议修订「市值/收益测试」中有关最低股东人数规定的谘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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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1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五)刊发有关建议修订《主板上市规则》中「市值/收益测试」的条文的谘询总结。
有关谘询是就「市值/收益测试」中的最低股东人数规定由1,000名减至300名的建议征询市场意见。
香港交易所共收到11份来自上市发行人、专业及业界组织、市场人士及个别人士的回应意见。所有回应人士一致支持有关建议,香港交易所决定修改有关规定。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主管狄勤思表示:「回应人士均赞成降低现行的最低股东人数规定。」
狄勤思续说:「『市值/收益测试』以外的兩项测试,即『盈利测试』及『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均规定申请人至少要有300名股东,而交易所认为,因采用『市值/收益测试』申请上市而须遵守颇高公众持股量的规定,以及至少要有300名股东的规定,应足以确保有一个公开的市场以及有足够散户投资者參与。」
详情及执行日期
《建议修订「市值/收益测试」中有关最低股东人数规定的谘询总结》可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内「新闻资料及市场谘询 ─ 市场谘询 ─ 谘询意见总结」下载。
有关的《上市规则》修订可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内「规则与监管 ─ 上市规则与指引 ─ 主板上市规则修订」下载。
有关的《上市规则》修订将于2011年2月1日生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