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8)
没收未領取的2001年度末期股息
香港交易所于2008年3月10日宣布,根据香港交易所《组织章程细则》,于2002年4月22日派付而在2008年4月22日仍为未领取的2001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25元将予没收及復归本公司。因此,仍未被領取的2001年度末期股息合共1,944,127.50元今天已被没收并復归香港交易所。
更新日期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