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8)
没收未领取的2001年度中期股息
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组织章程细则》,未領取的2001年度中期股息已被没收及復归本公司。 |
香港交易所于2007年8月31日宣布,根据香港交易所《组织章程细则》,于2001年10月15日派付而在2007年10月15日仍为未领取的2001年度中期股息每股0.08元将予没收及復归本公司。因此,仍未被領取的2001年度中期股息合共510,640.80元今天已被没收并復归香港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