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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易」计划首周运作情况

监管通讯
市场运作
2007年7月3日

在上市发行人的支持并配合各项新安排下,香港证券市场于2007年6月25日正式进入电子披露的新纪元。「披露易」计划实施后,发行人的文件可以直通模式在香港交易所网站上登载。除此以外,已自设网站的发行人亦可选择以付费形式在本地报章刊发公告全文。

在「披露易」计划运作首周(6月25日至29日,共五个营业日),共有518名发行人(包括473名股本证券发行人)透过指定的电子呈交系统(ESS)成功呈交共1,410份公告及其他文件登载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发行人上载的文件的档案大多为500,000字节(500KB)或以下,上载文件的平均处理时间为两秒(不包括香港交易所控制范围以外的互联网传送时间)。期间,香港交易所并没有接过ESS使用者汇报任何系统相关问题或系统运作缓慢的情况。

在「披露易」计划运作首五个营业日,现在已成发行人讯息主要发布渠道的香港交易所网站的网页浏览次数(不包括检视首次公开招股的配发结果公告)逾1,900万页次。香港交易所并未见上网线路挤塞、或因而影响投资者在香港交易所网站浏览发行人的文件,亦无接获有关投诉。

另外,香港交易所网站会就已登载的最新发行人讯息发送相关电邮或短讯提示,此服务在6月25日至29日期间发出了合共265,116项提示讯息。香港交易所最近曾提升此项服务:登记用户可登记选择的股份由过往最多10只倍增至20只,另外发送提示讯息的次数亦由一小时一次增加至30分钟一次。香港交易所曾于6月推广此项服务,而至6月30日止,登记用户已有29,809人。

透过香港交易所网站浏览发行人文件以及上述电邮/短讯提示服务均为香港交易所免费提供的服务*。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主管韦思齐说:「我们感谢所有上市发行人及其代表参加我们的研讨会及工作坊,为「披露易」计划的推出作好准备。他们的参与十分重要,唯有得到他们的充分合作配合,「披露易」计划才得以顺利推行。我们将会继续支援发行人使用ESS,亦会继续就遵守相关上市规则事宜向发行人提供指引。发行人使用系统时如需寻求协助,可致电ESS支援热线,另外香港交易所网站亦载有关于「披露易」计划的资料可供参考。」

「披露易」计划推出前,发行人已获邀出席研讨会、工作坊以及参与实习时段,以熟识「披露易」计划的运作和程序,他们并已呈交书面确认,表示其运作已准备就绪,迎接6月25日实施的「披露易」计划。在「披露易」计划实施前,逾99%的发行人已确认其运作准备就绪。

在6月25日至29日期间曾发生数宗个别事件,均涉及发行人的公告刊载了错误的复牌时间、或呈交时夹附了错误的公告,导致后来要另行刊发公告更正。事件中全部不涉及ESS 或任何其他香港交易所系统的技术问题,亦没有引致任何市场资讯错误或市场秩序混乱。

韦思齐表示:「上市公司必须遵守新的规则及程序,因此我们提醒上市公司须预留足够的时间在限期前呈交公告。新制度运作初期的经验显示,发行人在呈交公告的草拟本予董事会批准之前,应考虑在公告草拟本行文中保留弹性,好让其职员有足够时间准备及呈交一份合适的公告最后定稿。如对「披露易」计划相关的上市规则有疑问,发行人应随时联络上市科的个案主任,我们非常乐意提供协助,尤其是现在发行人正处于过渡至电子化环境的初期阶段。」

现在,所有发行人均须呈交公告予香港交易所在香港交易所网站上登载。在「披露易」计划推出后至12月24日止的六个月内,主板发行人凡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及自设的网站上登载公告,均须同时在本地报章刊发通知,而尚未自设网站的主板发行人则须在其公告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刊载时在本地报章刊发付费公告全文。12月25日后,仍未拥有自设网站的主板发行人如在香港交易所网站上登载公告,仍须在本地报章刊发付费公告全文。由2008年6月25日起,每名发行人均须拥有自设并可让公众免费读取其与《上市规则》规定相关文件的网站。

*   流动电话服务供应商或会向短讯收件人收取费用。

更新日期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