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8)
没收未领取的
2000
年度末期股息
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组织章程细则》, 未领取的2000年度末期股息已被没收及复归本公司。 |
香港交易所于2007年3月21日宣布,根据香港交易所《组织章程细则》,于2001年5月3日派付而仍未被领取的2000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25元将在2007年5月3日被没收及复归本公司。因此,仍未被领取的2000年度末期股息合共1,943,127.50元今天已被没收并复归香港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