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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航空期货及期权调整安排

市场运作
2006年10月10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因应国泰航空建议宣派特别股息每股0.32元,宣布在2006年10月18日(2006年10月19日除净日之前一个营业日)收市后调整当时国泰航空所有未平仓期货及期权合约的条款安排。 

随附国泰航空期货及期权合约调整安排的摘要。投资者如欲了解有关合约调整的详情或对调整有任何疑问,应谘询本身的经纪。 

国泰航空期货合约

于2006年10月18日收市后:

1) 经调整的立约成价 (ACP)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并按四舍五入取两个小数位:

未平仓国泰航空期货合约的立约成价 x [(S - 0.32)/(S)]

其中「S」为国泰航空股份于除净日前一个营业日的收市价;0.32元为2006年9月25日公布的特别股息。


2) 经调整的合约乘数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并按四舍五入取四个小数位:

未平仓国泰航空期货合约的立约成价 x 1,000 / ACP

其中国泰航空期货合约乘数为1,000股。

于除净日(2006年10月19日):

1) 经调整的国泰航空期货合约(经调整合约)可供买卖的合约月份将为2006年10月、11月及12月,以及2007年3月及6月,并以临时交易代号「CPB」交易。于2007年6月29日及以后,上述经调整合约月份将可继续买卖,直至到期为止,但将不再有新增合约月份。


2) 采用原合约乘数(1,000股)的标准国泰航空期货合约(标准合约)的可供买卖合约月份将为2006年10月、11月及12月,以及2007年3月及6月,以原本交易代号「CPA」 交易,而新增的CPA合约月份将按一般正常运作程序推出。

上述资本调整完成后即不可推翻并对所有国泰航空期货合约具约束力。

国泰航空期权合约 

于2006年10月18日收市后:          

1) 经调整的行使价(AEP)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并按四舍五入取两个小数位: 未平仓国泰航空期权合约的行使价x [(S - 0.32) / (S)]

其中「S」为国泰航空股份于除净日前一个营业日的收市价;0.32元为2006年9月25日公布的特别股息。


2) 经调整的合约股数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并按四舍五入取四个小数位: 未平仓国泰航空期权合约的行使价 x 1,000 / AEP

其中国泰航空期权合约股数为1,000股。

于除净日(2006年10月19日):

1) 经调整的国泰航空期权合约(经调整合约)可供买卖的到期月份将为2006年10月、11月及12月,以及2007年3月及6月,并以临时交易代号「CPB」交易。于2007年6月29日及以后,上述到期月份及行使价系列将可继续买卖,直至到期为止,但将不再有新增到期月份及行使价系列。


2) 采用原合约股数(1,000股)的标准国泰航空期权合约(标准合约)的可供买卖到期月份将为2006年10月、11月及12月,以及2007年3月及6月,以原本交易代号「CPA」 交易,新增到期月份及行使价系列将按一般正常运作程序推出。

上述资本调整完成后即不可推翻并对所有国泰航空期权合约具约束力。

更新日期 200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