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因应国泰航空建议宣派特别股息每股0.32元,宣布在2006年10月18日(2006年10月19日除净日之前一个营业日)收市后调整当时国泰航空所有未平仓期货及期权合约的条款安排。
随附国泰航空期货及期权合约调整安排的摘要。投资者如欲了解有关合约调整的详情或对调整有任何疑问,应谘询本身的经纪。
国泰航空期货合约
于2006年10月18日收市后:
于除净日(2006年10月19日):
上述资本调整完成后即不可推翻并对所有国泰航空期货合约具约束力。
国泰航空期权合约
于2006年10月18日收市后:
于除净日(2006年10月19日):
上述资本调整完成后即不可推翻并对所有国泰航空期权合约具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