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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修订

监管通讯
2006年9月22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星期五)宣布修订其《上市规则》。

增设一名上市委员会副主席

联交所经已修订其《主板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统称《规则》),使上市提名委员会及联交所董事会可分别提名及委任多于一名的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副主席。

上市提名委员会及联交所董事会已按有关规则修订分别提名并委任了多一名上市委员会副主席,职责与现有副主席相同。现任上市委员会成员高育贤会成为上市委员会副主席,委任即时生效。唐家成继续出任上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马可飞的角色亦维持不变。

香港交易所相信增设一名副主席有助上市委员会应付其工作量。  

上市委员会现有成员28人,包括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上市委员会成员由联交所董事会委任,但只限于上市提名委员会提名的人选。有关提名及委任程序、上市委员会现任成员名单及高育贤的简历资料,请参阅香港交易所2006年5月19日的新闻稿。该新闻稿现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 http://www.hkex.com.hk/chi/newsconsul/hkexnews/2006/0605192news_c.htm

委任证监会(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及/或证监会(香港交易所上市) 上诉委员会的秘书

应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要求,联交所亦修订了《主板上市规则》第38.08条,载明证监会行政总裁(而并非证监会主席)负责委任证监会(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及/或证监会(香港交易所上市)上诉委员会的秘书。

《证券及期货条例》于2006年6月作出修订,将证监会主席的角色与证监会行政队伍分开,并为此另设行政总裁一职。在新架构下,证监会主席负责统领证监会,独立于以证监会行政总裁为首的行政队伍。现时证监会的行政总裁为韦奕礼。证监会迄今仍未委任主席人选。

有关规则的修订条文即日生效;修订内容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监管架构与规则」一栏。

更新日期 200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