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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股票期货合约现提供持续报价

市场运作
2006年7月11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二)宣布,下表10只股票期货合约的首两个合约月份现已提供持续报价。

股票期货合约
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
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汇丰控股有限公司
和记黄埔有限公司
地铁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添华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已登记为提供有关持续报价的注册庄家。

香港交易所集团副营运总裁兼交易市场科主管葛卓豪说:「我们推出这些股票期货合约的持续报价,希望可以进一步提高价格透明度,也令交易更容易执行。」

为指定股票期货合约提供持续报价,是香港交易所加强衍生产品市场计划的一部分。2005年2月,香港交易所已为8只股票期权合约提供持续报价。于2006年7月10日,以下16张股票期权合约皆有一名或以上的股票期权市场庄家提供持续报价:

股票期权合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中电控股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香港电灯集团有限公司
汇丰控股有限公司 和记黄埔有限公司
地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此外,恒生指数期权、小型恒生指数期权、H股指数期权、新华富时中国25指数期权、一个月港元利率期货、三个月港元利率期货及三年外汇基金债券期货亦有一名或以上的庄家提供持续报价。

除上述期权及期货合约外,其他衍生产品也设有一名或以上的庄家回应报价要求。详情请参阅香港交易所网站「产品」一栏(http://www.hkex.com.hk/chi/prod/Pages/default_c.htm)。

更新日期 200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