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为香港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
企业
2006年3月20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 今天(星期一)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已接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为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中央结算系统) 的公司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开立投资者户口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可利用此户口持有《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应减持国有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已开立中央结算系统的「公司投资者户口」。公司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享用以下服务:
- 于其中央结算系统的公司投资者户口存放合符中央结算系统资格的证券,包括在香港上市的证券;
- 与其指定的经纪或托管商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进行股份调拨;
- 由中央结算系统提供的代理人服务,例如以电子形式投票及收取股息;
- 直接从有关上市发行人收取其公司通讯。
中央结算系统现时共有超过14,000个投资者户口,当中约有350个属公司投资者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