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豁免已除牌证券及长时间停牌证券的托管费用
市场运作
2005年1月28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将由2005年2月1日起豁免已除牌证券及长时间停牌证券的股份托管费用。
香港结算现时按月就存放在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中央结算系统)的证券,于每月底向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收取每手0.012元的托管费。香港结算了解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或会将这些收费转嫁客户。
有关豁免是香港结算因应市场意见,并经审慎检讨后作出。香港结算行政总裁盛善祥说:「香港结算相信,此举可有助节省投资者若干的成本,符合投资大众的利益。」
有关豁免适用于存放在中央结算系统的证券类别包括:
- 已遭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订明的除牌程序撤销上市地位的证券。
- 已在联交所停牌三个月或以上,并名列于香港交易所网站「上市及上市公司事宜」一栏内所载「有关长时间停牌公司之报告」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