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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在京签署《谅解备忘录》

企业
2004年9月20日

于2004年9月17日(星期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在北京签署了关于信息交换和人员交流的《谅解备忘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董事长陈耀先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集团行政总裁周文耀在签字仪式上分别致辞,并代表双方分别在备忘录上签了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金颖、副总经理刘春旭、副总经理张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盛善祥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陈耀先在讲话指出,中国结算在发展过程中十分注重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与包括香港在内的其他地区同行的合作与交流。香港和内地资本市场具有十分重要和特殊的关系,两地市场的合作有着良好的基础和传统。双方签署《谅解备忘录》,将明确内地与香港结算机构之间合作的方向和目标,建立双方进行信息交换和人员交流的正式渠道,拓宽双方在业务发展和制度创新方面的合作领域,标志着内地和香港在证券结算方面的合作关系向前迈进了重要的一步。这将有利于双方进一步开展实质性的合作项目,完善各自的结算制度,建设安全、高效的结算体系,有效防范结算风险,对繁荣两地金融市场和促进两地跨境投资,也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周文耀表示,随着在港上市内地企业数目日渐增多,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之间的关系也更密切。他又指出目前已有一些企业在内地和香港的证券市场双重挂牌。他预期这种情况在未来会继续增加。这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正好为两地市场的结算业务开创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也为两家机构未来的人员和市场经验的交流、风险管理机制完善化的探讨和资讯互换等领域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基础。周文耀相信这份具有重要而深远意义的《谅解备忘录》将有助巩固内地和香港两地结算机构的关系,促进两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香港中央结算公司是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附属公司,负责香港证券现货市场结算业务以及提供中央证券存管的服务。至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已先后与韩国证券预托院、日本证券托管和结算公司、OMHEX和香港中央结算公司等四家证券存管结算机构签署了关于信息交换和人员交流的《谅解备忘录》。

图片说明:

于2004年9月17日(星期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在北京签署了关于信息交换和人员交流的《谅解备忘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董事长陈耀先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集团行政总裁周文耀代表双方分别在备忘录上签字。

双方当天出席签字仪式的代表有(由左至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财务部总监于文、副总经理张凡、总经理金颖、董事长陈耀先、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周文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盛善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刘春旭、登记托管部及业务发展部总监高斌、以及技术部总监王彦龙。

更新日期 200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