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2004年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以及委任公众利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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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31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2004年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以及委任公众利益董事
下列载于2004年2月26日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之各项决议案已由股东于2004年3月31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经由主席提出以书面点票形式投票及经股东通过。投票详情如下:
第1项至第6(V)项决议案已被通过为普通决议案,而第6(VI)项决议案已被通过为特别决议案。有关部份决议案之详情,股东可参考日期为2004年3月2日之股东通函。
于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当日,香港交易所已发行股数为1,056,456,846 股。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上述决议案投票时,未受任何限制。
投票结果是由执业会计师毕马会计师事务所监票;毕马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限于按香港交易所要求进行若干程序,根据香港交易所收回并向该所提供的投票表格,对香港交易所编备的投票结果摘要表示同意。毕马会计师事务所就此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核数准则而进行核数或审核,亦不包括就法律诠释或投票权利事宜作出保证或提供意见。
香港交易所亦欢迎政府重新委任李业广先生、范华达先生及罗嘉瑞医生为公众利益董事,任期为2年,由2004年4月1日起直至2006年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完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