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所)的全资附属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期交所)宣布于2002年8月1日 (星期四) 起,调整交易所参与者向客户收取下列期货合约的最低按金。有关调整乃根据结算公司的正常程序及标准按金计算方法而作出,下表列出新按金水平。
如欲查阅现行的按金水平,请浏览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中「衍生产品市场」之下「交易资料」的期货及期权部份。
期货合约
按金类别
基本按金 (港元)
维持按金 (港元)
按金
请参看附表
期交所强调,以上按金是最低按金水平,交易所参与者应评估个别客户的财政状况,订定实际收取的按金。
三个月港元利率期货 跨期按金
跨期组合
第一个月 对 第七个月 第一个月 对 第八个月 第一个月 对 第九个月 第一个月 对 第十个月 第二个月 对 第七个月 第二个月 对 第八个月 第二个月 对 第九个月 第二个月 对 第十个月 第三个月 对 第七个月 第三个月 对 第八个月 第三个月 对 第九个月 第三个月 对 第十个月
每对3,750元
每对3,000元
第四个月 对 第七个月 第四个月 对 第八个月 第四个月 对 第九个月 第四个月 对 第十个月 第五个月 对 第七个月 第五个月 对 第八个月 第五个月 对 第九个月 第五个月 对 第十个月 第六个月 对 第七个月 第六个月 对 第八个月 第六个月 对 第九个月 第六个月 对 第十个月
每对2,400元
第一个月 对 第四个月 第一个月 对 第五个月 第一个月 对 第六个月 第二个月 对 第四个月 第二个月 对 第五个月 第二个月 对 第六个月 第三个月 对 第四个月 第三个月 对 第五个月 第三个月 对 第六个月 第七个月 对 第八个月 第七个月 对 第九个月 第七个月 对 第十个月 第八个月 对 第九个月 第八个月 对 第十个月 第九个月 对 第十个月
每对2,500元
每对2,000元
第一个月 对 第二个月 第一个月 对 第三个月 第二个月 对 第三个月 第四个月 对 第五个月 第四个月 对 第六个月 第五个月 对 第六个月
每对1,750元
每对1,400元
更新日期 200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