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董事会今天(星期三)决定将撤销最低经纪佣金规定的实施日期推迟一年至2003年4月1日。
香港交易所认为实行经纪佣金自由商议乃最合乎香港未来利益,这方面政府亦有一致的见解。
香港交易所也相信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延迟撤销最低经纪佣金不会影响香港交易所的交易收入和盈利能力。
香港交易所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及香港期货交易所将修订其规则和合约细则,以配合于2003年4月1日撤销最低经纪佣金规定。
更新日期 200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