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1年12月14日的新闻稿所述,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全资附属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期交所)已修订国际股票期货及期权的合约细则及交易程序。上述修订将于2002年1月7日生效。据此,交易所参与者向客户收取的下列期货合约之最低按金水平,将于2002年1月7日(星期一)开始交易时作出如下调整:
以新合约乘数交易的南韩合约
以原有合约乘数交易的南韩合约(临时代号)
以新合约乘数交易的台湾合约
以原有合约乘数交易的台湾合约(临时代号)
期交所强调,以上按金是最低按金水平,交易所参与者应评估个别客户的财政状况,订定实际收取的按金。
更新日期 200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