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全资附属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期交所)今天(星期二)宣布于2001年11月14日(星期三)起,调整交易所参与者向客户收取下列期货合约的最低按金。有关调整乃根据结算公司的正常程序及标准按金计算方法而作出。新按金水平如下:
* 括弧内的金额为原本的按金水平:
南韩股票期货合约
南韩股票 期货合约
按金类别
基本按金 (韩圜)
维持按金 (韩圜)
期交所强调,以上按金是最低按金水平,交易所参与者应评估个别客户的财政状况,订定实际收取的按金。
注:Kookmin Bank 期货合约及Kookmin Bank期货期权曾于10月29日至11月8日期间暂停买卖。根据Kookmin Bank于10月11日的通告,该公司的股票亦于上述期间在现货市场暂停交易。Kookmin Bank股票自11月9日恢复交易后股价大幅上升。
更新日期 200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