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期交所)今天(星期二)宣布,遥距交易计划的新规则及规则修订已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批准,并即时生效。
现时,只有交易所参与者(必须是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才可直接进入HKATS 电子交易系统(HKATS)。遥距交易规则容许同时属于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期货结算公司)及期交所的参与者为两类海外客户申请成为遥距交易客户,直接进入HKATS。这两类客户为:只进行自营买卖的客户或属期交所参与者的联属公司(「联属公司」是指期交所参与者的附属公司、期交所参与者的控股公司以及此等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期货结算公司乃香港交易所集团之全资附属成员机构。
每名遥距交易客户申请人必须受其进行有关衍生产品交易的司法管辖区的商品或金融管理机构监管,而有关监管机构必须已与证监会签订有关互换监管资讯的谅解备忘录。
期交所参与者须对其遥距交易客户输入HKATS的所有买卖盘负责,并须负责有关交易之结算。
目前,美国及英国已容许当地机构直接遥距进入HKATS。
期交所相信遥距交易计划能为期交所参与者带来更多业务机会。期交所参与者将可让客户使用本身开发的交易应用程式,直接进入HKATS系统取得所有市场数据。此将增加市场流通量,令所有市场用户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