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将于2001年9月1日起引进交易费,单边收费率为每宗交易金额的0.005%。此项收费及有关的规则修订已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批准。
联交所摊分的交易征费份额将于2001年9月1日取消。联交所现时所摊分的交易征费份额的单边收费率为每宗交易金额的0.005%。
于同日生效,须缴付予证监会的交易征费单边收费将由按每宗交易金额的0.005%增加至0.007%计算(买卖双方均须缴付)。交易征费增加的份额会拨入新设立的投资者赔偿基金。
更新日期 200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