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所) 全资附属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 (期交所) 今天(星期五) 宣布于2001年5月7日 (星期一) 起,调整交易所参与者向客户收取下列期货合约的最低按金。有关调整乃根据定期的市况检讨,以及结算公司所采用的标准按金计算方法而作出。新按金水平如下:
* 括弧内的金额为原本的按金水平:
期交所强调,以上按金是最低按金水平,而交易所参与者应评估个别客户的财政状况,订定实际收取的按金。
更新日期 200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