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上市规则》及
《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主板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规则》已作出修订,该等修订是关于委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行政总裁为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当然委员。
规则的修订自2000年7月2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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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合交易所宣布《主板上市规则》第2A及2B章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第3及4章(统称「有关章节」)已作出修订,该等修订是关于委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为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当然委员。
已修订的有关章节其中规定,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并在其缺 席或特别作出指示时,由联交所的行政总裁作为其替任人。
规则的修订自2000年7月24日起生效。《主板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的重印各页将稍后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