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谴责声明
Paladin Limited
(该公司)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最近完成了对该公司及该公司董事会的操守所进行的调查。 调查涉及该公司未能遵守《上市协议》第11段的规定,即未能在《上市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公布截至1999年12月31日止6个月的中期报告及账项。
据上市委员会所知,该公司在2000年4月5日承董事会命发出的公告中,已承认是项违规行为,并称这纯綷是公司「不察及遗忘」所致。 上市委员会因此根据有关陈述,裁定该公司违反了《上市协议》第11段的规定。
上市委员会亦裁定该等董事集体及个别地违反了他们各自以《证券上市规则》附录五B表格作出的《董事的声明及承诺》(《董事承诺》),理由是他们导致该公司违反《上市协议》或未能阻止该公司违反《上市协议》。
据此,上市委员会对该公司及该等董事违反《上市协议》第11段以及各自的 《董事承诺》作出集体及个别的公开谴责。
企业传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