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结算成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企业
2000年3月6日
由即日(二千年三月六日)开始,香港结算根据交易所及结算所(合并)条例成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证券市场的交收安排将维持不变。
董事会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计划及香港期货交易所计划生效前在任的香港结算董事已经退任,并于今日生效。而由即时开始,邝其志先生获委任为香港结算的主席,徐耀华先生和盛善祥先生则获委任为本公司的董事。
中央结算系统规则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批准对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及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规则的修订,以反映香港结算成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以及联交所的股份所有权和交易设施使用权已经分开。有关修订即时生效,适用于在二千年三月六日或以后成交的联交所买卖,而中央结算系统参与已于二月份接获修订规则的通知。
目前证券市场的交收安排将维持不变,所有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包括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将可如常在中央结算系统内结算及交收其买卖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