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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董事局赞成取消最低经纪佣金规定

企业
市场运作
2000年5月17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5月17日)通过一项有关在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硬性规定证券及期货交易最低经纪佣金之规定的建议。

香港交易所在透过旗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及香港期货交易所于今年 3月向其参与者发出的谘询文件中,建议香港联合交易所在2002年4月1日起删除《交易所规则》中关于最低经纪佣金的规定,此外亦建议按Nasdaq-Amex试验计划及在2002年4月1日前推行的其他类似计划下买卖的新产品,可即时获豁免最低经纪佣金的规定;而期交所方面则建议从2002年4月1日起,完全撤消向所有场内成交合约收取固定最低佣金。

此等建议生效后,证券经纪及期货经纪将可与客户自由商议佣金收费率。

香港交易所主席李业广表示:「开放佣金收费当可为市场缔造一个更自由和更健康的竞争环境,香港的证券及期货市场发展将随而步入另一重要里程。」

李氏续说:「经纪佣金收费自由化已是区内以至全球大势所趋,只有寥寥可数的市场仍设最低佣金制,香港却是其中之一。因此,香港若要维持首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将本身证券及期货市场进一步发展成为国际投资者首选的地区性 市场,则香港最终取消最低佣金规定也只是必然的发展。」

现时,全球首15大证券市场(按市值计算)中,实行自由商议佣金制的已占13个,它们分别是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意大利、荷兰、瑞士、西班牙、澳洲、瑞典及芬兰,只余下排名第10位的香港与第13位的台湾不在此列。

在衍生工具市场方面,主要的国际衍生工具交易所也大都采用自由商议佣金制,其中包括美国、英国、法国、澳洲、新加坡及南韩。

香港交易所董事局今天(5月17日)举行会议研究有关谘询结果,经审慎考虑所有收到的意见后,决定通过有关开放佣金收费的建议。

李氏强调:「香港交易所认为,香港若要保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以及面对全球市场一体化和科技急速发展的挑战,就非采取积极进取兼市场导向的措施不可。」

「在这方面,香港交易所愿意采取及支持任何能够加强香港的区内以至全球金融中心地位、惠及整体经济的举措。」

「开放经纪佣金收费正是这样的一种措施,我们相信这对投资大众、证券及期货经纪行业以至香港整体经济都是好处。」

李氏表示,有关给予两年过渡期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目的在于让经纪有时间作出所需的应变,例如提高成本效益及生产力。

更新日期 200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