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于1999年5月发表了1998/1999年对《证券上市规则》若干章节所作检讨的谘询文件。
对于《证券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有关股份计划的建议规定,一些回应者认为有关规定仍过于限制,应予进一步放宽,以让上市发行人在此等计划的执行上有较大灵活性。
考虑过上述回应者的意见后,联交所决定进一步修订第十七章。 新建议包括将谘询文件内的建议作若干的基本改变。联交所已将新建议的摘要,连同对各主要问题的意见送交若干方面(其中包括曾对谘询文件作回应的人士/公司),预期可在1999年12月17日前收到他们的意见。届时联交所会正式落实有关规则修订。
有关第十七章的新建议摘要以及对各主要问题的意见,可向联交所索取参照。 如欲索取此等文件,请致函(1999年12月3日前)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36楼或(1999年12月4日起)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一座11楼霍广文先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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