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今日(星期一)刊发《周年报告的参考披露资料》一书,该书旨在让上市发行人在编制周年报告时有所参照。
在此之前,联交所研究过主要海外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及披露要求,并细阅了香港若干主要行业中本地与海外上市公司的年报,以期找出个别行业的发行人在年报中披露哪些特定资料可有助投资者作投资决定。
监察事务处高级执行总监霍广文表示:「发行人如欲提高其年报资料的质素及使其更为有用,书中的内容可作为有用的参考。发行人可在编制年报时参考该等披露资料。」
在联交所上市之公司的年报在资料披露上须遵守的规则有三大方面 ――《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以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会计实务准则》(又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 。
为能兼顾不同的情况及行业,上述的披露规定都是一般性质的规定。基于这些原因,发行人在决定年报内应包括哪些资料以满足股东及投资者的具体需要时或会遇到困难。
联交所强调,书中所载纯属现时年报内可找到的财务资料披露例子,而并非《证券上市规则》的强制性要求。发行人应自行评估适合他们的情况,在年报内披露《证券上市规则》、法规及会计准则所要求以外的适当资料。
联交所稍后将向各发行人及传媒寄发《周年报告的参考披露资料》乙本。此外,书中的内容已载于联交所网页(http://www.sehk.com.hk),欢迎上网查阅。
企业传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