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上市规则》第四十二次修订 - 第2A、2B章及《第1项应用指引》
自1999年6月1日起生效 |
香港联合交易所宣布引入有关覆核程序的第2B章,以及作出了相应修订的第2A章和《第1项应用指引》。
新增的第2B章将现行有关覆核程序的常规和程序纳入为成文规则。新增的第2B章的条文基本上由现时《证券上市规则》第2A章内的条文抽取出来;同时,该等条文除在下列方面有比较大的修订外,基本上与目前第2A章所载的有关条文相同:
- 就每份排期申请表格(即A1表格),上市委员会及上市(覆核)委员会对某项上市申请可作考虑的次数;
- 覆核聆讯所需符合的时限;及
- 每次申请覆核所收取的费用。
新的第2B章及有关的相应修订自1999年6月1日起生效。
企业传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