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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将修订股票期权持仓限额模式

市场运作
2016年6月20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一)公布将修订其股票期权持仓限额模式。

香港交易所于2016年4月29日刊发谘询文件,就建议修订股票期权持仓限额模式谘询市场意见;有关建议冀可使香港股票期权持仓限额机制与国际进一步接轨,确保个别持仓限额在未来长期适用。香港交易所今天刊发谘询总结。

谘询文件的大部分机构回应人士(34名中的32名,或94%)以及全部个人回应人士(共2名,或100%)均支持香港交易所的建议修订,并同意实施建议模式可使香港股票期权现行持仓限额机制与国际进一步接轨,加强香港衍生产品市场的竞争力。

回应人士包括23名交易所参与者(占香港交易所股票期权成交量的67%)、5家资产管理公司、5家专业及业界组织、一家上市公司及两名个别人士。

香港交易所市场主管李国强说:「我们很高兴收到市场上不同界别人士的回应,而大部分回应人士均支持有关建议。修订股票期权持仓限额模式不仅可进一步完善香港衍生产品市场,更可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有关建议反映了广泛类别市场参与者的意见,以及金融发展局近期发表的报告《建议检讨香港场内衍生产品持仓限额机制》所提的建议。

实行三级制,改善实际只有单一持仓限额的情况。参照相关股票的市值及流通量及其他因素,就每个股票期权类别计算一个合约等值数目。股票期权持仓限额建议改为50,000张合约、100,000张合约及150,000张合约三级;每个股票期权类别的持仓限额级别根据合约等值数目厘定。
定期检讨机制。所有股票期权类别的持仓限额每年检讨一次,有需要时调整确保配合市场发展。
根据公司行动作出调整。跟进公司行动(譬如股份拆细或合并),或调整受影响股票期权的合约股数,以维持期权合约的名义金额。

因采纳修订建议须对香港交易所规则及《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规则》作出修订,香港交易所会将谘询的结果提交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并与证监会进一步商讨有关建议。

谘询文件》、《谘询总结》以及回应人士的意见上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