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期货交易所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期交所修订期货合约按金水平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全资附属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宣布于2014年3月3日(星期一)起,调整交易所参与者向客户收取下列期货合约的最低按金。有关调整乃根据结算公司的正常程序及标准按金计算方法而作出,下表列出新按金水平。
如欲查阅现行的按金水平,请浏览香港交易所网站内刊载的按金资料。
* 现货月合约的现货月按金将于最后结算日前一个营业日之前的最后四个营业日收取。
# 人民币(香港)指在香港买卖的人民币
期交所强调,以上按金是最低按金水平,交易所参与者应评估个别客户的财政状况,订定实际收取的按金。
三个月港元利率期货 跨期按金
一个月港元利率期货 跨期按金
完
更新日期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