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2

年度账目须由声誉良好的执业会计师(无论是个别人士、事务所或公司)审计;该执业会计师(无论是个别人士、事务所或公司)亦必须独立于发行人,且独立程度须等同《公司条例》对核数师所要求的水平及符合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发出的独立性规定所要求的程度,并须为:
 
(1) 已根据《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且未被禁止获委任为公司核数师;或
 
(2) 为本交易所所接纳的会计师行,具有国际名誉并且是认可会计师机构的成员。